中,5家共保公司的净自留损失仅占总估损金额的2.8%,其余97.2%的损失由境内外再保险接受人承担。一方面,再保险作为保险行业的稳定器,能够有效分散市场风险。此次赔案正是由于充分的再保险安排,才能由众多再保险人共同分担9亿美元的巨额赔款,并及时预赔部分现金,帮助企业迅速恢复生产,极大减轻了5家共保公司的现金流压力。另一方面,再保险接受人深度介入赔案后续处理工作,9家主要再保险人与5家共保公司组成理赔小组,在查勘、定损、残值处理、理赔等环节为直保公司提供了专业技术服务,从而确保理赔工作顺利开展。
(三)直保公司不宜过多参与再保险分入业务
直保公司开展分入业务可以增加业务参与机会,了解市场信息,平衡业务风险。然而,我国保险业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,多数直保公司尤其是小公司、新公司的风险识别和管控能力较弱,在盲目追求保费规模的利益驱动下,对直保业务的风险管理较为粗放,更谈不上对分入风险有较强的识别和管理能力。直保公司过多参与分入业务,可能导致风险在直保公司层面滞留,加剧公司财务波动性,打乱正常分保链条。此外,多数情况下,直保公司接受的分入业务还可以自动进入其再保险合约,加剧了再保